
健康报讯(记者 孙艺)近日全民配资,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增设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地方申报、国家复核和综合评估情况,决定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分别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
对于此次增设工作,通知要求,各相关省级卫生健康委持续支持和指导辖区内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实“十大功能定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应与已设置的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建立有效的协同工作机制,共同落实发展目标,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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